调查描述:
关于养老服务业省级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的公示
根据《山东省养老服务业省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》(鲁民﹝2016﹞44号)有关规定,经区民政局、财政局审核评审,现将我区养老服务业省级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名单予以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如对拟资助项目有异议,可于2017年11月1日前向区民政局、区财政局反映。
联系电话:博山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:4110255
博山区财政局社保科:4160029
附:养老服务业省级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名单
公示表1127.xl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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