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8-01-02
根据《关于印发<淄博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淄财社[2017]14号)文件规定,经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,淄博爱美琉璃制造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,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,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 在公示时间内存在异议的,请拨打举报投诉电话。 公示时间:2018年01月02日至2018年01月07日 监督部门:博山区劳动就业办公室综合科 部门地址:博山区双山街3号 举报投诉电话:4252589 附:博山区2017年度四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公示.xls